各指导老师、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即将组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2022年立项的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完成了项目申报书中的任务,并获得了以下成果中的2项及以上:
1. 创新训练项目需完成一份研究报告;创业训练项目需完成一份创业计划书;创业实践项目需完成公司注册,并编制产品说明书和财务报告;
2. 项目组成员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互联网+”竞赛和“挑战杯”竞赛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1项即可);
3. 项目组成员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注册等(须授权);
4. 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可在中国期刊网检索的论文,并在论文中注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三、结题验收
以现场答辩的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研究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四、结题材料递交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5月26日上午9:00-9:30将纸质材料交到环宇楼C509,电子版以“学院+国创编号+项目名称”发于26日晚20:00前发送到2420598064@qq.com,其中,图像、实物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充分展示项目为原则。
1. 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名单(附件1)
2.《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2),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按照上述结题要求审核,并签署意见;
3.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附件3):不同类型的项目,提交的项目总结报告各有要求,详见说明;
4. 成果:论文(期刊封面和目录. 论文正文). 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
5. 图像:能够反映研究过程. 成果的照片10张,如有可能请提供2分钟以内介绍视频;
6. 实物:在结题验收时其成果应具有的实物,请提供实物作品照片及工作视频,并附上150-200字的作品简介;
7. 答辩PPT:时长要求4-5分钟,内容要求详见附件4(答辩时自主拷贝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