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的要求,我校2008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应于2009年底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 2010年初,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在项目研究期内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 2010年3月1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向二级学院递交结题材料和验收申请;
(三) 2010年3月25前,各二级学院组织不少于3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会议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汇总交至团委;
(四) 2009年4月,校团委请科技处、教务处协助组织专家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评审。
二、项目成果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按申报书的预期成果要求结题。以论文结题的,一般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以研究报告结题的,研究报告应内容详实,有自己的观点,一般应有调查数据与实证分析。
三、结题验收提交的材料
(一)“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记录本;
(二)填写《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并附上项目成果、经费收支明细表等。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经费收支明细表、项目成果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相关材料同时上交电子版。
(三)项目成果包括论文、研究报告,以及调查收集整理的数据资料、背景材料、图表、照片、计算程序资料等。
(四)项目成果如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发表刊物的复印件;如只有研究报告,则提交打印稿,并须附有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进行鉴定(指导老师回避),填写鉴定表。鉴定表一式三份。
附件:
1.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表》
4.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鉴定表》
校团委
2010年1月12日
结题材料说明及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