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创新实践

关于200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2-20 [来源]:课外科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以及《关于200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学校将在近期组织专家对我校的2009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场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以及专家委员会。结题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计财处以及团委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由学校结题验收工作小组聘请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具体负责结题验收工作。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一)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三)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时间和程序安排
    (一)各项目(包括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负责人撰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准备好结题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相关技术资料等)。指导老师填写结题验收意见并签名后,将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交至本学院。
    (二)2011年2月23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验收,并填写“学院验收意见”和《200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盖学院公章。
    (三)2011年2月23日17:00-19:00,请各学院将《200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和各项目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交至启明活动中心团委203,电子版发至tuanwei@cjl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验收不通过)。
    (四)2011年2月24日,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五)2011年2月25日,上报材料至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实施办公室。
    四、其他事宜
    (一)2009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场计划)项目的第二批经费已经于中期检查后划拨。
    (二)由于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实施办公室要求的时间非常紧张, 请各二级学院督促各项目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
    (三)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省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以划拨项目专项经费。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团委联系。联系人:赵蓓茁,联系电话:87676121。

         
     

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计财处、团委

 

2011-2-20

     
结题报告:

项目验收汇总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