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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有关第十届(2011年)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相关决议的说明》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11-18 [来源]:课外科技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同学:
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组委会对于明年竞赛决议做了说明,现将决议内容转发给大家,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争取明年取得更好的成绩。
一、主题的确定
在总结往届竞赛经验基础上,为提高竞赛的质量与水平,经由组委会会议讨论,对第十届(2011年)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作品的主题与类型作如下规定:
1.动画:我的2012;
2.平面: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十周年纪念海报;
3.DV:抉择(类型:剧情片、记录片、电视散文);
4.课件:虚拟实验教学软件;
5.网站:研究性学习主题网站;
 
二、参赛对象的限定
所有参赛对象须为全省各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大学生(以2011年10月竞赛时间为准)。
 
三、参赛作品的限定
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对于已参加过往届本竞赛但未获奖的作品未经任何修改不得再次参与,对于已经获得同级别竞赛奖项或高于本竞赛奖项的作品也不得用于参与本竞赛。
 
四、取消作品申诉环节
根据对近几年提请评审复议作品的分析,以及申述推荐专家审视作品的局部性,大赛组委会决定下届大赛将不接受评审复议。
 
希望各院校与选手根据新的要求准备参赛作品,做好参赛工作。
 
 
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