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党委(党总支)按《中共中国计量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量院党〔2013〕7号),开展所属党支部的星级评定工作。
请各党委(党总支)将本单位的《中国计量学院党组织星级评定自评表(党委、党总支)》(附件1)、《中国计量学院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于4月20日前报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zzb@cjlu.edu.cn。《中国计量学院党组织星级评定自评表(党支部)》由各党委(党总支)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