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主动联系接收单位,确认接收单位隶属的党组织名称。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①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②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②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1、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后,向党支部填报相关个人资料及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
2、各党委(党总支)组织员根据毕业生党员本人提供的相关个人资料和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以下简称“强基系统”)内进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①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如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各党委(党总支)组织员应及时做好强基系统内其所属支部调整;②如需要转往本校其他党组织的,应在强基系统内通过“组织关系转接(省内转接)”功能办理;③如需要转往省内其他党组织的,应在强基系统内通过“组织关系转接(省内转接)”功能办理;④如需要转往省外党组织的,若省外党组织已建库,可以通过强基系统内“组织关系转接(跨省转接)”功能办理;若省外党组织未建库,需要将纸质介绍信交至接收地党组织办理。服务西部和浙江欠发达地区学生的组织关系须开往接收地。
3、毕业生党员办理完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后,需及时前往接收单位党组织确认党组织关系是否转接完成。如转往省外党组织的,应携带纸质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一般为90天)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并将介绍信“回执”通过传真、邮寄或拍照等手段传回学校原所在党组织。
三、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改派、丢失和过期的问题?
毕业离校6个月内,需要改派组织关系的,需要填写《中国计量大学学生党员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表》,在原所在党组织补交党费,联系原所在党组织组织员进行重新办理。毕业3个月后党委(党总支)要开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排查工作,对尚未接转组织关系的,要提醒及时办理,对无正当理由、经提醒仍久拖不办、超过6个月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视情况给予自行脱党除名。
四、注意事项
1、以“回执”信息为依据,组织关系6个月未落实的,各党组织要对毕业生党员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2、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认真核对抬头、身份证号码、正式(预备)党员等信息,以免来回更正。
3、委托单位人事部门或村支部代为办理接收手续的,应跟踪组织关系落实情况,以免出现材料遗失和过期等情况,造成组织关系未落实。
4、党员发展材料合并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袋,通过档案寄送专用渠道一并转递。
5、组织关系转接是证明党员政治身份的重要环节,如果党员没有及时办结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党员不应长期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材料放 “口袋”中,致使过期失效,造成自动脱党。未落实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因主动与组织员、辅导员老师保持联系。
6、预备党员离校后应尽快落实组织关系,主动说明身份,提前一个月提出转正申请,确保按时转正。
7、组织关系落实在村支部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参与组织活动,以免造成自动脱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