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直)支: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党员之家”建设的通知》(浙教工委〔2003〕2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建设校院两级“党员之家”。
一、“党员之家”的建设目的
“党员之家”的建设目的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为广大学生党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场所,改善学生党员活动条件,使学生党员有归属感和亲切感,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组织观念,提升党员教育活动的品位和实效,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活力。
二、“党员之家”的建设目标
“党员之家”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必要的硬件设施的配备和制度建设,把“党员之家”建设成为学生党员开展活动的阵地、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的园地、基层党务工作的载体和抓手。
校级“党员之家”要建设成全省高校示范性“党员之家”。
二级学院“党员之家”的建设目标和评估标准详见附件。
三、“党员之家”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党员之家”活动的主要内容侧重于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学习、交流和教育等活动。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大会,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支部书记培训班,入党宣誓仪式,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支部书记座谈会,党课心得交流会,红色电影展播、红色论坛,收听收看国内外重要新闻时事及娱乐活动等。要按照“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赋予实效”的要求,组织安排好“党员之家”的各项活动。
四、“党员之家”的建设和管理
(一)“党员之家”由组织部归口管理。组织部负责对“党员之家”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检查,定期组织二级学院优秀“党员之家”的评比活动。
校级“党员之家”由组织部和团委共建,团委负责日常管理,定期接受省委教育工委的检查和评比。
二级学院“党员之家”由分院党总支具体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校级“党员之家”建设经费以学校投入为主,上级资助为辅。二级学院“党员之家”的建设经费以分院投入为主,学校资助为辅。二级学院“党员之家”的建设任务争取在5月底前完成。
(三)校、院两级“党员之家”要依托学生活动中心(室),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资源,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把“党员之家”建设好。
(四)要加强对“党员之家”的管理指导。党委组织部、团委和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重视“党员之家”的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积极探索和丰富“党员之家”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作用,调动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党员之家”制度化、规范化运作,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