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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指南2015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5-15 [来源]: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一、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主动联系接收单位,确认接收单位隶属的党组织名称。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①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②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②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1、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后,向党支部填报相关个人资料及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

2、毕业生党员本人在各单位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时核对基本信息并签字。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保留或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校内转移手续,服务西部和浙江欠发达地区学生的组织关系须开往接收地。

3、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一般为90天)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并将介绍信“回执”通过传真、邮寄或拍照等手段将落实信息传回学校原所在党组织。

三、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改派、丢失和过期的问题?

毕业离校6个月内,需要改派的凭原介绍信、《中国计量学院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组织部网站下载),在原所在党组织补交党费、重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时间不超过12月31日。11月底各单位要对尚未成功接转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进行提醒,对无正当理由、经提醒仍久拖不办,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或以自行脱党论处。

四、毕业生党员注意事项

1、以“回执”信息为依据,组织关系6个月未落实的,各党组织要对毕业生党员按党内有规定处理。

2、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认真核对抬头、身份证号码、正式(预备)党员等信息,以免来回更正。

3、委托单位人事部门或村支部代为办理接收手续的,应跟踪组织关系落实情况,以免出现介绍信遗失和过期等情况,造成组织关系未落实。

4、党员发展材料合并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袋,通过机要一并转递。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唯一证明,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不能代替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果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党员不应长期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放 “口袋”中,致使介绍信过期失效,造成自动脱党。未落实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因主动与组织员老师、辅导员老师保持联系。

6、预备党员离校后应尽快落实组织关系、主动说明身份,提前一个月提出转正申请,确保按时转正。

7、组织关系落实在村支部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参与组织活动,以免造成自动脱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