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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实践教学活动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12-06 [来源]:教学管理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本科实践教学活动学分认定细则》(2012年6月量院[2012]48号)文件规定:创新实践学分可以用于认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关专业课程、独立设课实验课程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学分。也就是,若参加学科竞赛、科研项目、文体比赛等获得奖项,可申请本学期某一门课程免考而直接获得成绩,或考后在获得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比赛或项目需与课程内容紧密相关,理论主干课程不允许未经修读的学分认定)。现将学分认定申请程序通知如下:

一、学生在附件中下载《中国计量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折算)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打印一式两份,送交创新实践活动组织单位及开课部门审核,于12月13日中午11点之前将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交所属学院302办公室,过期不交视为本学期放弃申请。

二、本次申请学分认定的课程须是培养方案课程,若暂无相关课程,可放在今后开设相关课程的学期时再申请,学院将定期汇总交教务处。

三、再次强调,专业课程的学分认定前提是取得成果与被认定课程内容紧密相关。且理论课程中的学科和专业主干课程不允许未经修读的学分认定。

四、未尽事宜参见2012版学生手册93页。

五、有疑问可拨打学院电话86875671,或到学院302办公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