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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分重修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9-18 [来源]:教学管理 [浏览次数]:

各同学: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分重修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WEB平台”进行报名,重修方式可选择跟班重修或申请组班重修。

二、时间安排

     1、第一次报名时间为:91818:0092516:00。截止时间前对于已经报名的重修课程可退报。

     292627日,二级学院进行重修组班。

3、补报时间为:92808:30——10816:00。报组班重修的学生由于报名人数不足20人导致不能组班的,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报;其他漏报学生也可继续报名。不可退报。

4109,学生到学生学院领取学分重修缴费单。

5、交费时间为:101011日,缴费地点:学生服务大厅(环宇楼B102)。详细时间为08:30——14:30。学生缴费,并将缴费单在1011前送交学生所在学院,1012后各学院按重修班开课情况开始组织教学。

三、学分重修的课程范围及相关限制

1、学分重修可选课程范围为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存在并在当前开设的课程(课程代码和学分要求相同)。二本与三本学生不得混选,凡课程代码以K字母开头的均为三本课程,请重修选课时务必注意。

2转专业、院设选修课学分不足的学生,可跟此次重修一起进行课程补修,请这些同学在学院打印重修缴费名单前(108前)与开课学院取得联系清除重修标记,否则系统将按未缴费自动将名单删除。

四、常见特殊情况的说明

1、在重修选课时没有想要重修的课程

首先需要查询本专业教学计划,查看本学期开课信息(教务处网站首页及本系统首页)。系统将列出教学计划中存在并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供学生学分重修。如课程在本学期没有开设,或本学期开设与教学计划中课程代码不同则不能进行学分重修。

2、需要重修的课程不再开设

首先要确定当前学期课程是否开设(大部分课程是隔学期开设,具体可以向开课二级学院联系),确因教学计划调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而导致无法重修的,请同学们与开课学院联系由开课学院视情况解决重修的安排。

咨询电话:87676113,86836020,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进行QQ在线咨询。

 

教务处

20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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