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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关于建设校院两级“党员之家”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6-19 [来源]: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各党总(直)支: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党员之家建设的通知》(浙教工委〔20032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建设校院两级党员之家

一、党员之家的建设目的

 “党员之家的建设目的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为广大学生党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场所,改善学生党员活动条件,使学生党员有归属感和亲切感,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组织观念,提升党员教育活动的品位和实效,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活力。

 二、党员之家的建设目标

 “党员之家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必要的硬件设施的配备和制度建设,把党员之家建设成为学生党员开展活动的阵地、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的园地、基层党务工作的载体和抓手。

 校级党员之家要建设成全省高校示范性党员之家

 二级学院党员之家的建设目标和评估标准详见附件。

 三、党员之家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党员之家活动的主要内容侧重于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学习、交流和教育等活动。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大会,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支部书记培训班,入党宣誓仪式,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支部书记座谈会,党课心得交流会,红色电影展播、红色论坛,收听收看国内外重要新闻时事及娱乐活动等。要按照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赋予实效的要求,组织安排好党员之家的各项活动。

四、党员之家的建设和管理

(一)党员之家由组织部归口管理。组织部负责对党员之家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检查,定期组织二级学院优秀党员之家的评比活动。

校级党员之家由组织部和团委共建,团委负责日常管理,定期接受省委教育工委的检查和评比。

 二级学院党员之家由分院党总支具体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校级党员之家建设经费以学校投入为主,上级资助为辅。二级学院党员之家的建设经费以分院投入为主,学校资助为辅。二级学院党员之家的建设任务争取在5月底前完成。

(三)校、院两级党员之家要依托学生活动中心(室),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资源,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把党员之家建设好。

(四)要加强对党员之家的管理指导。党委组织部、团委和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重视党员之家的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积极探索和丰富党员之家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作用,调动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党员之家制度化、规范化运作,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